NGO Education Survey
Tunghai University
東海大學
Contact Information:
Tunghai University
No. 1727, Sec. 4, Taiwan Boulevard,
Taichung
Taiwan
Eastern Asia
Asia
東海大學
Department: 第三部門碩士在職專班(Executive Master of The Third Sector )
Courses:
公益組織運作與管理(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
Level: 碩士(Master)在台灣,公益組織多指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的興起,不但滿足人民各式各樣的需求,更照顧了社會上的弱勢團體,對國家經濟與社會安全有直接與間接的助益。在歐美及日本,有關非營利組織的研究,不論在理論或實務上,已發展多年。然在我國,卻仍在剛起步的階段。有鑑於此,本課程是針對欲一窺非營利世界的初學者所設計的,從以下的四個部分來探討非營利組織:第一篇,「非營利組織的興起」;第二篇,「非營利組織和政府、企業的關係」;第三篇,「非營利組織的營運和資源」;第四部,「非營利組織的多樣性」。在此課程中,希望藉由研讀國內外非營利組織的期刊論文,培養研究生對於非營利組織的整體認識,並試圖發現非營利組織的研究議題,從而進行深度的討論。
第三部門治理導讀(Introduction of the Third Sector)
Level: 碩士(Master)本系專班生源來自非營利組織、政府機關學校、企業組織,專班學生在歷經職場的多元歷練後,普遍在各自所屬的部門 遭遇管理層面的挑戰;甚者更發覺不同部門互動而衍生的管理問題尤其難解。因此本課程設計聚焦在探討各部門共同重視的「管理議題」,特別是跨部門互動而衍生的管理議題。例如企業或民間團體承接政府機關委託而衍生的財務管理與透明課責期待;又比如環境保護組織對政府及企業的環境治理措施與價值觀,表達不同意見、倡議變革措施而衍生的管理爭議。 由於近年來第三部門所屬各類組織發展迅速,對政府機關、企業組織的運作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亦增,為協助本系專班學生掌握前述影響的發展趨勢及議題內容,本課程將針對前述管理趨勢與議題提出概略介紹,引領學生「了解、發掘、重視、因應」各自較為關心的主題,相關授課主題包括「策略規劃與眾效發展、財務管理與透明課責、治理網絡與生態社區、偏鄉教育與協力平台、環境保護與政策倡議、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社會福利與績效評鑑」,各主題的授課內容則涵括「師生相互介紹、議題背景介紹、基礎理論、國外實務發展趨勢、案例探討、教師參與經驗分享」。 課程開始之初安排PBL應用教學(第2週),課程中安排PBL應用指導(約第9週,視實際狀況微調),結束時安排PBL應用成果簡報(第17、18週)。整體而言,本課程希望學生能從中了解部門共治時代來臨後,第三部門本身的發展及其參與公共事務的結果,對政府部門、企業部門,甚至是第三部門本身帶來哪些影響;抑或反之,對於在政府機關或企業組織服務的學生們,應當如何回應、引導、善用此股趨勢來協助其解決部門間的互動管理問題。同時也希望學生能夠選擇自己深感興趣的主題、或是自己服務的組織,以此為例運用PBL進行專題研討,牛刀小試一番。
第三部門治理導讀(Introduction of the Third Sector)
Level: 碩士(Master)本系專班生源來自非營利組織、政府機關學校、企業組織,專班學生在歷經職場的多元歷練後,普遍在各自所屬的部門 遭遇管理層面的挑戰;甚者更發覺不同部門互動而衍生的管理問題尤其難解。因此本課程設計聚焦在探討各部門共同重視的「管理議題」,特別是跨部門互動而衍生的管理議題。例如企業或民間團體承接政府機關委託而衍生的財務管理與透明課責期待;又比如環境保護組織對政府及企業的環境治理措施與價值觀,表達不同意見、倡議變革措施而衍生的管理爭議。 由於近年來第三部門所屬各類組織發展迅速,對政府機關、企業組織的運作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亦增,為協助本系專班學生掌握前述影響的發展趨勢及議題內容,本課程將針對前述管理趨勢與議題提出概略介紹,引領學生「了解、發掘、重視、因應」各自較為關心的主題,相關授課主題包括「策略規劃與眾效發展、財務管理與透明課責、治理網絡與生態社區、偏鄉教育與協力平台、環境保護與政策倡議、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社會福利與績效評鑑」,各主題的授課內容則涵括「師生相互介紹、議題背景介紹、基礎理論、國外實務發展趨勢、案例探討、教師參與經驗分享」。 課程開始之初安排PBL應用教學(第2週),課程中安排PBL應用指導(約第9週,視實際狀況微調),結束時安排PBL應用成果簡報(第17、18週)。整體而言,本課程希望學生能從中了解部門共治時代來臨後,第三部門本身的發展及其參與公共事務的結果,對政府部門、企業部門,甚至是第三部門本身帶來哪些影響;抑或反之,對於在政府機關或企業組織服務的學生們,應當如何回應、引導、善用此股趨勢來協助其解決部門間的互動管理問題。同時也希望學生能夠選擇自己深感興趣的主題、或是自己服務的組織,以此為例運用PBL進行專題研討,牛刀小試一番。
第三部門法制(The Third Sector Legal System)
Level: 碩士(Master)我國於1929年即訂定且施行「民法總則」,規範公益性法人之設立與登記及其法律上之地位,開啟第三部門的法制規範。1947年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雖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但是長期受政治環境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政府對於人民的結社自由有諸多管制,使得第三部門的發展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至1992年將「動員勘亂時期人民團體法」修正名稱與全文為「人民團體法」,方使人民的結社自由方獲得初步保障,第三部門亦隨之蓬勃發展。本課程主要介紹我國第三部門有關法制規範進行歷史的檢視,並對現行的有關法規進行檢討,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644號等有關解釋的論點,並對於第三部門法制的改革建議。本課程主要為研究目前我國第三部門法制的建構情形, 並輔以個案研究, 討論我國第三部門法制環境的問題與內涵。
College: 社會科學學院(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Department: 社會工作學系(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ourses:
慈善與社會企業(Charity and Social Enterprise)
Level: 學士(Bachelor)1.讓修課者瞭解SE相關理論及爭議。 2.讓修課者瞭解當前臺灣SE的輪廓、經營環境及面臨到的挑戰。 3.讓修課者瞭解如何運用SE知識來經營管理SE。 在全球化趨勢下,社會企業面臨著比以往多元與複雜的社會問題,如何運用有限的資源,落實組織計畫目標,逐步實現組織使命,已成為當今社會企業領導者必須審慎面對的管理課題。本課程除將簡介社會企業的定義、範圍與論述外,並將以不同的案例來引介社會企業之基本內涵,及該類組織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和挑戰。